1.负责学校部门目标考核工作,制订各职能处室及系部目标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
2.负责编制、上报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中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3.负责五年制高职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及质量评估工作。
4.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评教活动。
5.协同教务处制订、组织实施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控计划。
6.协同教务处做好青蓝工程及教学检查与考核工作。
7.做好学校名师工作室的创建、考核等工作。
8.督查招生就业处《新生生源质量报告》、教务处《毕业生质量报告》完成情况。
9.组织专家组定期听课、评课。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