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为了公平公正地评价各部门2022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宿高师〔2022〕19号)以及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和考核细则,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韩勇
副组长:张彦芝 杨中安 葛井井 刘芝兵 刘春水 高凯
成 员:张金 杨晓红 胡居安 南志国 马卫东 王宗柱 严芳 王晓艳 吴建 徐龙 葛攀文 李奎 许乃跃 高崴 周善超 邹志高 仲启丰 屈娇娇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设在质评中心,考核工作成员:张炫炫
二、考核对象
2022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共有20个部门参与,其中行政处室15个,系部5个。
行政处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工会、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后勤处、招就处、财务处、保卫处、科研与产业发展中心、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培训中心、信息技术中心
系部:学前教育一系、学前教育二系、艺术系、旅游管理系、体育系及综合高中部
三、考核内容及权重
1.年度工作共性目标(40分)
校长办公室负责各部门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含部门网站建设)、工作作风、维稳工作考核,纪委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人事处负责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后勤处负责各部门公物管理工作考核,保卫处负责各部门安全工作考核。对不如实考核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有权进行扣分处罚。共性目标考核结果加盖考核负责部门公章后于1月10日交质评中心张炫炫老师。共性目标考核分数由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统计。
2.年度工作个性目标(40分)
由教务处负责各系公开课开设、学生巩固率、毕业生资格证书通过率、转本完成情况、计算机一级B考试通过率进行考核;学工处对各系的分管学生主任例会及班主任出勤率、学生志愿者活动、学生违纪情况进行考核;科研与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各系部论文、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财务处负责各系缴费率考核。以上个性目标考核结果加盖考核负责部门公章后于1月10日交质评中心张炫炫老师。
其他个性目标由考核工作小组集体考核,根据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打分,总分按40分进行考核分。各部门按照年度目标工作责任状中的个性目标顺序,提供佐证材料和自评表,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说明、佐证材料目录、佐证台账。个性目标考核时间为1月11日,各部门须于1月10日前将自评表和佐证材料交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办公室(综合楼904室)。
3.工作效能(20分)
工作效能评价包括领导测评(40%)、部门述职(30%)、满意度测评(30%),每项均以百分制评分。
1月10日上午,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实行双向测评,包括行政处室对系部的满意度测评和系部对行政处室满意度测评,采用百分制打分,低于60分为无效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部门工作满意度考核分数,此项考核工作由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负责。
1月10日下午,各部门以课件形式进行6分钟述职,校级领导对每个部门的工作实绩进行量化打分,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他部门的工作实绩进行打分,低于60分为无效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分数,此项考核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4.综合表彰(5分,封顶)
综合表彰得分由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部门提供的综合表彰证书或文件进行集体考核。
四、考核等第
考核结果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第,优秀占比为40%,即行政处室优秀等第为6个,系部优秀等第为2个。
考核结果运用参照《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奖励性补贴分配暂行办法》(宿高师〔2022〕30号)执行。
2022年12月31日